[采购公告]苍南县特定区域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关于苍南县特定区域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95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特定资质: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质勘查资质中须含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及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地质矿产勘查机构; 5、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10-25至2019-11-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浙闽物流中心A-217号3楼303室)/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11-7 09: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11-7 09:30: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2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1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注:公告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方式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d)报名登记表。 注: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报名资料装订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17105534@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电话:0577-82788897,15168757378。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www.zjzfcg.gov.cn)。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55915683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工人文化宫南侧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2788897,1516875737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浙闽物流中心A-217号3楼303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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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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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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