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31个终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泰顺县31个终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SCG20191001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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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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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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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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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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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31个终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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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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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1、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查找本项目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04日。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恕不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4日10:00 时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七、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4日10:00 时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此项,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逾期的质疑,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288号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57740004(670004)
传真:0577-67673919
2、采购单位: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618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502
定稿-泰顺县31个终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次).docx
泰顺县31个终端标准化提升改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