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水利配套二期工程EPC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水利配套二期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水利配套二期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滨海经发[20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滨海新城江滨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16亿元,工程等别Ⅲ等,穿堤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涉及开挖6条河道(分别为新建澄塘道南河、新建越兴大道西侧河道、新建支河二、新建支河六、新建支河八(二期)、建支河九),总长5447.6米,开挖土方约539320立方米,墙背回填土方约151611立方米,砌筑河坎长约10895米,种植绿化(含土方)面积约152100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约359.61亩,其中开挖河道面积约131.5亩。
2.3招标估算价:11803.48万元(其中设计费118.64万元,工程费用1168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
①设计招标范围: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形地貌测量、河道断面的测量及河床标高的测量;不包括地勘及见证。其中具体相关河道的设计由业主单位提供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②施工及采购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主要为河道开挖、墙背回填、河坎砌筑、景观绿化、材料设备采购等,具体以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2.5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6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60日历天(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正式确定后,20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正式确定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甲方的实施指令为准);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工期须符合招标人及工程整体建设进度要求】。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本工程必须确保“兰花杯”,争创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钱江杯”及以上奖项)。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甲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甲级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有效期内)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3.4.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和一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甲级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备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
3.8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77号文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037815;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211167;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银行直联系统,中心不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完成保证金缴纳的,可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查询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98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5楼
联系人: 朱卫东 联 系 人: 黄跃文
电 话: 0575-89181201 电 话: 0575-88689178、13325955895
招标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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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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