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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浒山江等14个河段水生态修复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委托就慈溪市浒山江等14个河段水生态修复试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XZFCG[2019]33028211266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子包项目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服务范围采购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备注
1

慈溪市浒山江等14个河段水生态修复试点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对慈溪市区域内14个河段水生态进行有效治理修复,使之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水质标准。

郑家浦、竺山江、徐家浦、淞浦、坎墩三塘江、石堰、横河、逍林水云浦、浒山东、四灶浦、潮塘江、三塘江、周巷、宗汉漾山江等14个河段考核,每条河河段范围为考核断面位置上下500米,共1000米。

1000万元/年1000万元/年
 五、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可以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可以续签二次。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水环境治理或河道治理或污水处理等相关服务内容的。

(二)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采购文件的发售和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4、采购文件获取: 【登陆政采云】-【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直接在公告附件下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5、报名条件: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详见: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1519947.html。

6、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7、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八、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元;

2、交付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本票、汇票、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票和保函等形式交付并到账;

3、收款单位(户名):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古塘支行;

5、银行账号:8103014210000607;

特别提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子包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恕不接受。

十、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一、  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网站等。

十二、      联系咨询

1、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地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574-63009063 

2、采购代理机构: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   邮编:315300

联系人: 沈海波 、胡项波    

联系电话: 0574-63989150  传真: 0574-63989198 

3、监管单位: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3013517 

地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三、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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