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采购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2日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龙泉市工业园区空气站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龙政采F2019-126G37 二. 项目名称:龙泉市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五. 项目概况:
六.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供应商可登陆http://lq.lssggzy.com/lqweb/、www.zjzfcg.gov.cn下载。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757094681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9-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开园大酒店后)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0578-7117319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龙泉市环境保护局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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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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