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第二次)施工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2日 |
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第二次)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审[2018]207号)、青田县港航管理局《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位于青田县腊口镇武垟村、外垟村附近,瓯江西岸;在建石浦大桥上游。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2个5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 65 万吨/年,并于后方配置港区必要的仓库、堆场、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及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01月31日,共15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个500吨级通用泊位、疏浚、陆域形成、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置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2个500吨级通用泊位、疏浚、陆域形成、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张平,联系电话:13735907408。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银行汇票,若投标人用其它方式提交的一律不予认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银行保函方式: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①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②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③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④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 1.1、银行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予招标人。 1.2、投标人所递交的银行保函无需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汇票方式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号:201000013802556 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 3、提交: 1、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2、采用银行汇票的,银行汇票票面无需手写,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员,由银行派驻人员现场检查汇票有效性,检查有效的,投标人代表在“保证金收退联系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汇票收讫单;检查无效的,现场告知理由并当场拒收投标文件及保证金。 (3)、退还:按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3 招标人定于2019年11月04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如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联系人:熊灵凯 电 话:13967096796 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3号西田城商业中心西田公馆1013室 联系人 :张平 电 话:13735907408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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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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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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