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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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南浔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浔政办发〔2015〕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及《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银行数量:1家; 2、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浔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至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现场购买(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南浔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银行应于2019年10月31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8902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 招标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劳三妹 电话:0572-3039219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01号 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572-3010806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01号 九、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zfcg/024002/024002001/)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http://www.zj-hzjnzx.com/)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5室,联系人:莫洁华,联系电话:0572-2889025。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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