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靖海城市广场工程(监理)
备案号:临建招备[2019]152号
立项文件号:临发改投资[2018]252号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单位(招标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港新城区块,靖海大道南侧,如意路西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6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地下建筑面积361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
招标范围: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靖海城市广场工程的监理,包括从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完成到保修阶段的监理等。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475961元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备案通过,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已入围2019年度临海市范围内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招标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账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也可到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处索取)。
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天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0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须从本中心注册的银行账户(不接受其它账户)汇出)。
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保证金账号(包括履约金):201000102293922000001;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16:00时至2019年09月29日 16:30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102)(临海市凯歌路6号)(交易员携带身份证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址:www.lhztb.gov.cn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3、在投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内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录入中心的办公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无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6:3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102)(临海市凯歌路6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接标截止时间以中心服务器为准,请提前提交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回浦路2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76-85805388
招标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6-8936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