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资规挂〔2019〕007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泰顺县彭溪镇YH-01-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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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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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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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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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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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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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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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彭溪镇YH-01-0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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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彭溪镇水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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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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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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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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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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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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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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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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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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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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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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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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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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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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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交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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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或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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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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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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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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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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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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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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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耗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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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排放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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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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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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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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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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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万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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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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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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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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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19〕规划条件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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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需在2019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向彭月产业基地服务中心提交初审申请,由县经信局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初审。(具体见《泰顺县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饶大伟,联系电话:13958998517)。竞买申请人须于2019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经县经信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企业且在满足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四、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彭月产业基地服务中心签订《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市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日16时00分至2019年10月8日16时00分。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16时00分至2019年10月8日16时00分。
十、本次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9月29日16时00分至2019年10月10日16时00分。
十一、挂牌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205室)。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7581355 叶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67569869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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