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法庭审判综合楼装修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3日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GCJS2019-007
一、松阳县人民法院 的建设项目古市法庭审判综合楼装修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松发改初设【2016】337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古市镇222省道与古新路交接处西侧地块;
(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3417.7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35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3295404.00元
(6)质量要求: 合 格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3、项目经理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的是通过征集的注册地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类施工企业。
5、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9年9月3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中心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松阳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 号)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松建设〔2018〕71号、松建设〔2018〕72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备案单位: 招标人:松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金香
联系电话:0578-880163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 9月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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