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18日 |
招标公告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9)160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2019年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9年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QTJY-2019-16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对2019年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进行综合养护,具体养护工程量、养护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养护服务期:二年
养护预算价为:640万元/2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
3.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③受委托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需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
七、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结束后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年 10月12日9 时30 分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9年 10月12日9 时30 分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时代广场1号楼A座19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9171207
十二、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1-86201802。
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