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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龙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9月1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龙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LYCG2019GK022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标段)

三、组织形式: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龙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标段)

1批

920万元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按照《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事业法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2 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另一方必须具有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投标单位需派遣2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负责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业务。城乡规划业务的项目负责人须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市)规划师, 土地规划业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等

    1、时间期限: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9月23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为浙江省注册正式供应商的,必须通过政采云系统获取。途径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账号,进入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为非浙江省注册正式供应商的,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目,下载《龙游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邮箱,完成后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在政采云上手工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注意事项: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质疑文件;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2)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即为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之日;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九、补充、更正、澄清等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龙游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yxztb.com)。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因自身疏忽而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实质响应或其他损失,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3(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未成功报名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0月 09日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3(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十三、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告期限内报名的供应商可应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告期限外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7011687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龙游县财政局515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67038705

地址: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0-7261771

传真:0570-7261771

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1室(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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