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数字“单一窗口”项目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9月9日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32608301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单一窗口”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数字“单一窗口”项目开发 | 1 | 2920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长城街22号301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李季军 | 副教授 |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郑遗凡 | 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
| 赵波 | 科长 | 杭州海关 |
| 洪岩 | 高级经济师 |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
| 廖建克 | 技术总监 | 浙江国贸云商控股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文件明确数字“单一窗口”项目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是浙江电子口岸平台的唯一建设和运维主体。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中“(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条件,本项目适用向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承建的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二、三期项目建设成果是数字“单一窗口”项目建设的必要基础,数字“单一窗口”也是基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现有基础进行迭代升级,因此依托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数字“单一窗口”项目,能够避免在跨部门政策和数据资源协调、多部门互联互通、基础业务体系等方面的业务分歧和重复投入。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中“(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条件,因此本项目适用向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3.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二、三期项目已经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建设成果符合设计指标要求并顺利完成验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经论证,数字“单一窗口”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承建。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联系人: 徐晋
联系电话: 0571-81050627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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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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