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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9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及住房保障体系、人居环境、新型城市化和建设产业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牵头编制建设行业专项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并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

3、负责推进住房发展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和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管理的政策建议。

4、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装饰、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5、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拟订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6、牵头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治危拆违工作,负责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7、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8、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造价、施工质量安全等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

9、组织拟订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市政公用行业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10、拟订小城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本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12、拟订中心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牵头实施城市能级提升行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全面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本级

2. 湖州市城市建设会计核算中心

3. 湖州市招投标管理站

4.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  湖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  湖州市房产交易所

7.  湖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8.  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9.  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10. 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

11.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2. 湖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3. 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81,457.6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2,963.06万元,增长288.3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2,411.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71,24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55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27,685.1万元),占收入合计99.89%;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87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169.74万元,占收入合计0.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4,79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8.64万元,占0.73%;项目支出1,057,029.16万元,占99.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5.89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0,047.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3,189.97万元,增长290.11%。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7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91.3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人员薪酬、绿化和市政养护经费以及照明亮化经费增加以及中间整治项目经费等经费来源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72.0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83万元,占1.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5.95万元,占0.7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4,957.3万元,占92.0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52.34万元,占3.8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34.6万元,占1.67%;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400.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97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主要原因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5.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计算基数变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8.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计算基数变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为军转企退休人员补贴等,2018年年初预算未体现,由财政按实际情况下拨发放,2018年支出决算为66.96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0.4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投标站机构设置改变导致人员减少以及环卫处医药费用预算核定与实际报销存在差额。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00.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9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9.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4.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造价站经费追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5.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7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质监站经费追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33.7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保障性住房物业补贴根据实际收租率进行考核发放,实际结算情况小于预算估计。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85.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6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局下属核算中心等事业单位经费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规划设计费用按合同约定,项目尾款未支付。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30.04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费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9531.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6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节水型城市项目经费追加。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数为15934.9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7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环卫车辆和设备采购以及垃圾收集中转处理项目当年采购完毕,但款项需要于次年支付。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8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资金下达,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87.27万元,主要原因为中央和省补资金不纳入市级单位预算,年中下达后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6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中央和省补资金不纳入市级单位预算,年中下达后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交通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561.0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24,751.13万元,占99.9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09.89万元,占0.08%;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56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7.77%,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增加幅度较大。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未编入预算,2018年支出决算为424595.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开支不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土地出让金实际下拨情况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8年年初未编入预算,2018年支出决算为51557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开支不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土地出让金实际下拨情况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6500预算,2018年支出决算为79783.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开支按土地出让金实际下拨情况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3万元,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5.79%,原因为该款项原为建设局下属单位培训中心2017年结转至2018年工作经费,后由于实际情况调整,未使用部分被财政收回。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990.62万元,2018年决算为6990.62万元。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为149395.7万元,决算为809.99万元,原因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在实际下拨时科目调整。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0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5万元,占5.9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公务出国(境),2018年安排一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占83.93%,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8.61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较上年增加,所以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占10.0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6万元,下降50.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缩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控制数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4%。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1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主要用于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累计18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费用。接待181人次,3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580.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2.4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焚烧费及市政维护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垃圾焚烧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87万元,执行数为6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2018年度市本级垃圾焚烧处理量预计为1500吨/日的工作,餐厨处理量预计300吨/日;二是完成市本级垃级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市政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执行数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道路状况技术指数(PCI)>70%(B级);二是施工范围内安全生产、工完场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98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压缩。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9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6.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933.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设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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