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泰顺县百丈镇呈公坑抗震安置点外立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
三、工程地点:百丈镇呈公坑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泰顺县百丈镇呈公坑抗震安置点外立面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预算书及图纸为准。
五、工程概况:工程投资额1060686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和上级补助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
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介绍信上委托报名人员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以后(含12月份)连续3个月及以上各月份的养老保险到账流水清单,加盖社保证明章、政务服务网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参加投标单位系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2019年当年度任一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建造师 “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十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A8幢202室
(本公告后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且本项目不收取资料工本费)
十二、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以现金方式)
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20000.00元
(各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封好后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后待签订合同之后予以退还。)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 上午10时 00分
开标地点: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沈先生 15888760793
代理单位(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魏先生 13757710124
十五、注意事项: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以后(含12月份)连续3个月及以上各月份的养老保险到账流水清单加盖社保证明章、政务服务网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参加投标单位系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2019年当年度任一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泰顺县百丈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泰顺县百丈镇呈公坑抗震安置点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