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洋岙区块阳光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5日 |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小组
工程名称:小洋岙区块阳光路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小洋岙区块阳光路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小洋岙区块阳光路道路改造,项目总投资780万元。起点为双拥路,终点为双洋路,道路总长约26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设计费:18.3998万元(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30%后,扣除方案设计费3.24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8.3998万元)。
招标范围:小洋岙区块阳光路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
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舟山有常驻设计人员,具有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市政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有注册公用设计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造价师资格;
5、项目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均应有社保证明(2019年7月-2019年8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6、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投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在一个小时之内响应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好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二、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19日携带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于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9号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0:30之前,由贵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社保证明文件至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9号三楼会议室参与小洋岙区块阳光路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单位投标。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10:30。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定海区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www.dinghai.gov.cnhttp://www.dinghai.gov.cn/col/col1495762/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昊 联系电话:0580-8172539/13656821904邮箱:302556962@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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