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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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GYS201908007 | ||||||||||||
| 工程名称 | 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 |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界首镇 | ||||||||||||
| 工程规模 | 1.00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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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9/8/15 | ||||||||||||
| 集中报名地点 |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见招标文件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9/10/1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0/5/10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8/16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8/20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
| 企业业绩、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公告信息 | 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 (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邮市发改委关于“高邮北高铁站站前广场和道路工程(高铁广场)初步设计”的批复 邮发改[2019]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邮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邮北高铁站 2.2 工程规模:建设宽度30.5米道路787.06米,宽度20米道路288.79米,站前广场市政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停车场及站前活动广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站台设施、管理用房等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50万元(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1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 以上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2人,无在监工程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 5 月至2019 年 7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1、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工程项目编码为3210841811060201,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0514-8732953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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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高邮市蝶园路29号 |
联系人 |
樊煦 | ||||||||||
| 传真 |
电话 |
15150860096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2号环球金融城2号楼10层 |
联系人 |
于春来 | ||||||||||
| 传真 | 051485163199 |
电话 |
051485163199 | ||||||||||
| 邮编 | E-mail | 116407253@qq.com | |||||||||||
资审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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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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