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中心机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9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中心机房改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小型)[2019]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于单位维修经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大徐镇东郊路7号;
规 模:改建面积约142平方米。包括顶面做穿孔吸音复合板,刷乳胶漆;墙面做穿孔吸音复合板墙面,刷乳胶漆;地面辅防静电地板及电气等。
工程造价:15.4062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含一级临时建造师)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4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仟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开标时现场现金出示。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大徐镇东郊路7号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沈绍成 联 系 人:黄卢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857030 电话及传真:0574-6565620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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