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轻大厦B座部分房屋和配套部分地下室出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5日 |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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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浙江二轻大厦B座部分房屋和配套部分地下室出租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08-0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08-16 | ||||||||||||||||||||||||||
| 项目编号 | ZJ2019DF101411 | 挂牌价格 | 716.360000万元(首年) | ||||||||||||||||||||||||||
| 标的所在地 | - 二轻大厦B座 |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7206.47+124 | 出租用途 | 工美酒店,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配套经营棋牌、桑拿、足浴等娱乐性质的项目业态。 | ||||||||||||||||||||||||||
| 租期 | 12年(含免租期) | 免租期 | 6个月 |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
租赁期限至
原承租人是否有优先承租权: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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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说明 |
1、出租面积:浙江二轻大厦B座(除第三层、架空层、观光电梯、立体车库、车库配套设备间、车库配套二氧化碳储存间) 约7206.47平方米,配套人防地下室约124平方米。 2、租期:租赁期为12年整(包含装修期),自2019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租赁物业分两次进行交付,十一层以下租赁房屋和配套部分人防地下室于2019年9月1日完成首期交付,十一层至十四层房屋最迟于2020年1月1日完成第二期交付(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若第二期租赁物业实际交付时间早于2020年1月1日,乙方则需另外承担该部分租赁房屋自实际交付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期间的租金,具体情况详见租赁合同。
3、装修免租期: 6个月,两期交付物业装修免租期分别为:
4、权证相关信息:1)土地证:杭下国用(2004)字第000121号(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综合(办公)); 2)房产证:杭房权证下字第0065783号(设计用途:非住宅)。 5、配套车位使用权:最多可提供45个(含)立体停车库普通车位使用权,免收租金,不得对外转租。
6、其他情况说明: 1)未经有权部门和出租方同意,不得变更标的物业规划条件。 2)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物业用途。 3)承租方装修租赁房屋,应按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的装修规范进行。其装修设计方案应事先报出租方书面备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按规定自行向消防及其他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和报备手续。 4)承租方取得首期交付租赁房屋后,应做到文明施工,服从出租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协调处理好与二期尚未交付房屋承租方(详见下表)的邻里关系。
6)承租方需对租赁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的,应将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并经规划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7)租赁房屋原电梯、空调、新风及排烟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保养、维护、检测等管理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确保到期退还时正常使用状态。承租方需更新电梯、空调、新风及排烟设备设施的,原设备设施由出租方负责处置,更新投入和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改造空调系统不允许做普通分体式,新设机组放置在第4层屋顶及第14层屋顶,合同期满(包括提前终止),上述设备设施无偿交付出租方。 8)浙江二轻大厦B座第4层屋顶、第9层屋顶、第14层屋顶作为出租方安置空调机组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挪为他用,亦不得影响安置空调机组正常运转。 9)承租方需保证浙江二轻大厦B座一层立体车库配套二氧化碳储存间进出。 10)二轻大厦B座第三层房屋为出租方自用,承租方酒店运营和改造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管理和内部管控,因承租方原因对出租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承租方应予以整改,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1)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政府或出租方上级部门对消防安全,治安等提出新的要求时,签订新的《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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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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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应为具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2.在参加竞标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3.投标前最近一期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期末数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 4.竞租企业或竞租企业实际控制人应具备经营酒店3年(含)以上经验;(需提供相关运营证明材料,如经营管理合同等,原件备查) 5.本项目定位为工美主题的城市精品酒店,如桔子精选、全季、景澜、Holiday Inn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需提供承租后使用品牌的承诺函)。承租方需提供与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合作的承诺证明材料(需提供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承诺函及证明材料),承诺酒店运营须引进工美艺术平台,在承租区域内配套建立浙江省工艺美术陈列、展销、交流活动中心,要求酒店陈列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在150件以上,设置大师表演、创作工作室,提供接待交流洽谈场所,为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提供宣传、展示、参观、交流等增值服务,工美陈列、展销、交流活动中心面积不得低于承租物业总面积的10%,装修设计方案须报出租方认可,同时须与酒店同时开业,在物业租赁期限内,不得缩减规模或停止经营。上述承诺承租方未达成承诺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违约处理,具体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6.因经营需要,竞租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的,竞租人竞得后可以由项目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但须符合下述条件:⑴竞租人须在项目公司中占股51%(含)以上;⑵竞租人须对项目公司承担100%的连带担保责任。 |
| 交易条件 | 1、租金挂牌价格: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7163600元,租金每2年递增5%(各期租金详见租金明细表)。 2、竞租保证金:70万元。竞租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浙交所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未在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的,其所交保证金在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后首年年租金金额的50%缴纳履约保证金。 4、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第一期租金,第二期开始,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到期前十天支付下一期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具体支付情况详见附表)。 5、承租方需每年向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车位管理费,费用标准与物业公司每年协商确定。车位现阶段管理时间:每日7时至23时,如承租方需在上述时间以外使用停车位的,需与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协商。 6、出租房屋土地为综合(办公)用地,承租方竞得后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临时改变土地用途的所有报批手续。 7、配套人防地下室须按杭州市人防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 8、承租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行办理规划、消防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报批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投入使用。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所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物业费、水、电、网络、通讯、垃圾清运、管道疏通、房屋检测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出租房屋按腾空移交时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本项目所有拆除、改建、加固、维修及装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的维修加固、原装修的拆除、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新、新增、扩容及项目的重新装修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现有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出租方无法提供的,承租方自行通过现场技术勘察、复核等方法获取,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除本项目规定情形外,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2、竞租人竞得标的后,除本项目规定情形外,不得改变签约人,不得将出租房屋整体转租。 |
| 公告期限和其他事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 (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若公告挂牌期内,只有一家合格承租方报名,则该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若公告挂牌期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承租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4、若挂牌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20个周期。 5、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 注册账户并激活。 6、意向承租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承租意向登记表》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 ;(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70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
| 中信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22848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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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二轻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出租方联系人 | 董先生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571-87810977 | 出租方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609724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 18楼 浙江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其他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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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图片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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