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机构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08-01 10:00:54.0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机构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
4采购内容及预算: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于****年至****年间发行总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其中: 10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5亿中期票据、5亿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金额及种类根据采购人需要作相应调整)。本项目由银行作为牵头人,联合券商,并指定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做好会计、审计、信用评级、发行、承销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全过程服务工作。
承销商承诺协助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申报资料。
公司债承销佣金(费率)报价区间为5‰-8‰
中期票据承销佣金(费率)报价区间为2.5‰-5‰
短融承销佣金(费率)报价区间为1.5‰-3‰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没有因债罚;
4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①具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业务资格;
②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依法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③具有证券主承销业务资格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④证级及以上等级;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第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4项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可分别满足。以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三、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注:和投标保证金分开缴纳至不同的指定账户,不允许合并缴纳,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报名步骤:
下载随邀请函发送的《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协议书、报名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4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报名。
四、保证金
1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以网银、电汇等转账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纳(注明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开标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地址: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代理采购机构名称:
6机构地址:
7联系人:俞晓玲; 电子邮箱:;
8联系电话:; (座机); 邮编:;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