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08-01 08: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海宁华数客户化项目合作伙伴入围资格采用引入方式进行,目的为建立互利共赢的行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寻求商机,相互依托,为客户提供研究咨询、行业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集成等服务。采购人(以下)将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作意向书,后期项目落地、分配、利益划分按照浙江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
2.1引入人概况:(简称“海宁华数”)是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海宁本地的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化、视频监控服务综合运营商。
2.2项目背景:为满足海宁华数集客业务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海宁华数集客业务,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特此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2.3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客户化项目类,并引入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
2.4引入有效期限为: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15日。但若在上述期限内引入人提前进行新一轮合作伙伴入围资格审查,则本次入围的有效期到新的入围结果围的有效期顺延至新的入围结果生效之日止。
3.
3.1已入围《ZJHS浙江华数客户化项目合作伙伴入围资格审查-智慧城市项目类》项目和/或《ZJHS浙江华数客户化项目合作伙伴入围资格审查-其他综合类》项目的供应商无需报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海宁华数可直接引用浙江华数的入围结果。
3.2引入人将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汇总的供应商得分,按以下规定确定合格供应商。 当通过资格审查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数量超过10家时,确定详细评审得分前10名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当通过资格审查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等于10家时,确定满足60分以上的均为合格供应商。 当通过资格审查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3.3被确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将与采购人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在合作期内享有海宁华数客户化项目的优先合作权(已与海宁华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供应商,均视作入围供应商)。
四、 投标人资格
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在中国,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应提(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不需提供。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 招标文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时59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首先,申请人在本公告页下载附件《申请人信息表(仅报名时提供)》;
2.接着,《申请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引入人根据《申请人信息表》信息发送资格审查文件电子稿,资格审查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3 .资格审查文件费用: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会议室;
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343号华数营
(四)提供材料: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ht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