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我所对原临海市铸造厂旧设备、旧材料、废料
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概况
转让标的为原临海铸造厂旧设备、旧材料、废料。其中:设备价值142.2822万元:存货(旧材料、废料)价值184.8107万元,价值评估方法:标准旧设备、旧材料按使用价值(成本法)作价,废料按回收价值作价。
(设备、设施不能保证完好,所有物件按现状转让)
二、标的持有人:临海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批准文件:《关于临海市铸造厂机器设备和废旧物资处的批复》(临国资[2018] 25号)。
四、转让底价及报名保证金
转让底价人民币288万元,不设保留价;报名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五、转让作价、批准及产权说明
经台州中信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临海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设备及存货资产评估报告》(中信华评报[2019]00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0月19日。
评估已经临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转让双方受责任、义务
(一)受让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经营范围有废旧物资回收项目。
(二)转让款支付,受让人的报名保证金在受让人支付150万元受让款后退还,转让余款成交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在付清转让款后转让双方办理旧设备、旧材料、废料移交手续。
(三)部分或所有设备须买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负,拆除时持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拆除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转让方应为拆除提供方便或协助。
整个拆除和搬运须在移交后15天内完成。
(四)成交后三天内,双方就转让数量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短缺数量由转让方退还相应受让款,由我所在转让确认书上说明原因。
(五)评估价值12.4826万元的设备和工具已从转让清单中剔除,划转工业展览馆作为展品。
(六)转让方应依法纳税,有义务向受让人提供税务发票。
七、转让方式:当经公开征集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本次转让为公开竞价转让;如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按底价协议转让;若受让方放弃受让,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咨询、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4:00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临海市凯歌路6号)B区三楼305室报名,报名时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前来报名。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80万元。
未取得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的报名人须事先注册成会员方可报名。
保证金缴纳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102293922000001;
展示地点:原临海铸造厂厂内(江滨路) 展示时间:公告期间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958588572
转让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4号开标室(二楼)
转让时间:2019年 6月18日下午2点45分。
报名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楼号305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6-85280258
手机:13116513600
九、意向报名人下载公告及其它资料可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点产权交易栏)
网址:(http://www.lhztb.gov.cn)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