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镇荻江村新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5日 |
云龙镇荻江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1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镇荻江村新村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荻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荻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荻江村
建设规模:Ⅰ标段(A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212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3791.33平方米;Ⅱ标段(B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3161.2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951.3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75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Ⅰ标段(A地块):229612246元;Ⅱ标段(B地块):229692463元
计划工期:Ⅰ标段(A地块):754日历天;Ⅱ标段(B地块):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Ⅰ标段(A地块):地下室围护工程(含围护桩)、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排烟通风工程)、1~6#楼(含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排烟通风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市政道路及排水、景观绿化、景观排水、景观照明、景观给水)、配电房、门头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B地块):地下室围护工程(含围护桩)、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排烟通风工程)、7~20#楼(含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排烟通风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市政道路及排水、景观绿化、景观排水、景观照明、景观给水)、A地块和B地块弱电智能化工程、配电房、设备用房、门头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允许被推荐为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相应标段剩余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4家的,本项目相应标段重新招标;若相应标段剩余中标候选人数量≥4家的,则相应标段不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所投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所投标段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所投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标段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 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 的 鄞 州 区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易 平 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地址: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8月16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地址: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荻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荻江村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系人:傅金亚、张楠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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