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华隆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4日 |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华隆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24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为兰溪市华隆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房地产(房屋有证建筑面积共3047.80㎡,无证建筑面积共6752.25㎡,土地使用权面积8998.30㎡;含建筑内部固定装饰装修、配电设施、绿化、厂区内有证合法用地上的水泥地、围墙等;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区位状况:拍卖对象坐落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地处章士线以西,周边有兰溪市双鼎化纤纱厂、科博纺织公司等,周边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较为一般,公共交通一般,距G60游埠互通约6公里,距游埠镇政府约4公里,区域对外交通较为便捷。
(2)规模:房屋有证建筑面积共3047.80㎡,无证建筑面积共6752.25㎡,土地使用权面积8998.30㎡。
(3)用途:设计用途、规划用途、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3、拍卖对象权利状况
根据兰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拍卖对象房产证号为兰房权证兰字第020004045、020004046号,房屋建筑面积共3047.8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兰国用(2011)第103-6335号,土地面积8998.30平方米,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途,终止日期为2058年10月9日,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兰溪市华隆纺织有限公司。
拍卖对象有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拍卖对象已查封,查封法院:兰溪市人民法院。
4、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宗地形状较规则:土地使用期限至2058年10月09日止;周边多为工业厂房,规划限制条件较少;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场地平整),拍卖对象至价值时点其建筑物均已开发、建筑完毕,道路硬化、围墙均已建设完毕,并均已交付。
5、建筑物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所属宗地上共7幢建筑物,房屋有证面积建筑面积共3047.80平方米,无证房屋建筑面积共3977.74平方米,钢棚面积2774.81平方米,其中:
1综合楼:持兰房权证号兰字第020004045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387.36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4层,所在层1-4层,建筑物外墙喷涂,内墙抹灰,铝合金窗,花岗岩楼梯面,不锈钢扶手,1层为食堂,水泥地面,净高2.13米,2层为办公,花岗岩地面,木门,净高3.6米,3层为部分办公,部分宿舍,地砖地面,吊顶,木门,4层为宿舍,水泥地面,木门,层设卫生间,水电卫设施齐全,维护情况一般。
②厂房:持兰房权证号兰字第020004046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660.44平方米,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物外墙喷涂,内墙抹灰,铝合金窗,彩钢板移门,扣板吊顶,耐磨地面,通电,维护情况一般。
③传达室:无证,建筑面积35.78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物外墙墙砖,铝合金窗,防盗门,水泥地面,标准层高,通电,维护情况一般。
④厂房:无证,建筑面积2449.02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物外墙石灰砂浆,卷闸门,扣板吊顶,耐磨地面,砖墙维护,木人字架,盖瓦屋面,通电,维护情况一般。
⑤变压器房:无证,建筑面积35.72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物外墙石灰砂浆,水泥地面,水泥平顶,通电,维护情况一般。
⑥仓库:无证,建筑面积29.93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所在层1层,建筑物外墙石灰砂浆,水泥地面,水泥平顶,维护情况一般。
⑦厂房:无证,建筑面积1427.29平方米(其中宗地内建筑面积572.82平方米,宗地外建筑面积854.57平方米,该部分的钢结构厂房无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8浙0781行审121号裁定书),钢结构,总层数1层,总层数1层,建筑物外墙喷涂,内墙抹灰,耐磨地面,铝合金窗,砖墙维护,彩钢板移门,层高约5.43米,通电,维护情况一般。
另有钢棚面积共2774.81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 未腾空
生效判决文书:(2018)浙0781民初1958号
起拍价:49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买受人须为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新受让项目须通过项目预审。
特别说明:竞买人须为企业,须用企业淘宝账户参拍,不能直接用法人代表或其他自然人的个人名义参拍。如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9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2140546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董浩辉15058564128(工业房地产类);刘晓峰18329042499(个人房地产类);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13606792125/0579-88905136;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18157925701;王巍慧:1534589650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杨建钢18167028879.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579-88927235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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