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发展区科创中心接向海湖临时道路工程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1日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发展区科创中心接向海湖临时道路工程补充公告
第5页: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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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号 |
条 款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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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19年7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摘要中注明工程名称;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9517001040005971; 开户银行:农行绍兴港区支行; 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出票单位名称应与通过资审的法人名称相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前单独提交,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请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
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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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号 |
条 款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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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9517001040005971; 开户银行:农行绍兴港区支行; 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出票单位名称应与通过资审的法人名称相一致,并在开标前单独提交,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请与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
第11页 :16.投标保证金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改为: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退还。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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