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景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9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智慧景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批准,现就智慧景区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智慧景区提升工程(塘栖超山2019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塘栖超山智慧景区提升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5万元 工期45天。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同时具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及专业承包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新) 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塘栖镇人民路183号原塘栖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报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承包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新) 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 40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357950100100149747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时以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或保证金收据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或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年7月31日14:00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9年7月31日14:00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五楼)。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威 联系电话:13867146663
2、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余杭区东大街7号中都写字楼4楼4F01
联系人:张舒健 联系电话:0571-8616230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