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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采购计划书[2019]1421号批准,受兰溪市水库管理站委托,现就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T-2019-1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兰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

1项

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需求》

3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发售地点: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47号);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9年7月23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新版三证及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ztb.lx.gov.cn/)。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24日14: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19年7月24日14:30时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 俊           联系电话:15867109029

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峰      联系电话:18757619690    传真:0579-88735288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3、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竟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  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36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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