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塘厦公园安保、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 四、采购数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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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包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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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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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公园安保、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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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略)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 十、开标时间:(略)
- 十一、开标地点:(略)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附件:
一、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docx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塘厦公园安保、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