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杭区零星国有山清理落界确权工作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余杭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5月19日 |
一、 更正人名称: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余杭区零星国有山清理落界确权工作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TYZFCG2019-023
四、 关联原公告:
五、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5-15
六、 更正理由:
取消投标保证金
七、 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 十一、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3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0706014210005341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2019年6月3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入账。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1- 89163055。 4、投标时以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由自己单位开具的保证金退还收据(并注明退还银行及账号),和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
| 2 | 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的相关条款。 11.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4.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 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5.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11.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1.5.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5.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 11、 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
| 3 | 26.1、资格性审查无效投标的情形”中(3)内容 | (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取消此内容 |
| 4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11)内容 |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 取消此内容 |
| 5 |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31.3、中部分内容 | 31.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 31.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
八、 其他事项: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正华
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传真: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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