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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在地区: 陕西-西安-雁塔区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3日
谈判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略)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物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近三年((略)年度至(略)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无反对意见;/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谈判截至目前(略)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谈判截至目前(略)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声明书;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页面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查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

合同包2(无人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近三年((略)年度至(略)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无反对意见;/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谈判截至目前(略)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谈判截至目前(略)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声明书;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页面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查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略)〕(略)号)规定:(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项目采购清单里有现场演示产品,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演示产品(包括配备产品)及演示人员(包括相关证件)送达至相应地点。演示产品详见谈判文件。如因演示产品及人员未按照要求到达地点,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演示产品提交时间:(略)

演示产品提交地点:(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略)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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