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部(第一批)机械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9日 |
2.1建设地点:绍兴市 2.2项目概况: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主线起点为笛扬路站(不含),终点为芳泉站。线路长26.8km, 地下线长25.5km,地面线长1.1km,过渡段长0.2km;设车站18 座,地下站17 座,地下预留站一座,地面站1 座;平均站间距1.39km。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支线起点为柯桥客运站,终点为站前大道站,线路长7.3km, 全为地下线;设车站6 座,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9km。 本工程设一座停车场(鉴湖停车场)和一座车辆基地(万绣路车辆基地,为1、2、3 号线大架修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设2 座主变电所(分别为大明路主变和镜湖中心主变); 设一座控制中心(镜湖控制中心)。 本标段的施工范围: (1)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正线机电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管线综合)关键设备的供货(含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正线自动扶梯、电梯(含控制中心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全线站台门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全线车站安检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5)镜湖站、凤林路站的机电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管线综合)的安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调试及相关服务等相关工作。 (6)镜湖站、凤林路站施工场地范围内各设备系统的属地管理、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弱电系统、公共区装修、设备装修、人防门、防淹门、自动售货机、ATM 机、广告灯箱、导向标识等系统)。 (7)镜湖站、凤林路站与市政接驳的给水、排水工程。 与杭绍城际线贯通运营的设备改造、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工程合同造价664828008.00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实际进场后在2021年04月份开始吊装作业。 2.3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机械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施工机械租赁一览表》,谈判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费、进场费、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设备规格型号及租赁数量等内容祥见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2.5计划租赁期: 2021年04月-2022年04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租赁计划)。 2.6设备使用地点: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车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租赁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谈判当日会进行谈判后报价,最终以谈判后报价为准。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租赁招标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租赁招标机械出租能力、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供出租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谈判文件要求; 3.3租赁能力及要求:有长期供应租赁采购人所需机械设备租赁能力,具有在施工类项目提供本次租赁机械的出租经验。 租赁商须提供证明资料(车辆所属证明等),证明其承租能力满足此次租赁采购需求,具备保证其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质量,所提供使用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必须在5年以内; 3.4财务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致; 3.5履约信用要求:(1)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浙江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租赁商响应;(2)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租赁商响应;(3)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租赁商响应;(4)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租赁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租赁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谈判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谈判)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6)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租赁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参与谈判;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谈判必须保证其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技术完整性; 3.8.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根据现场租赁需求,响应人必须是经营范围在绍兴市内的租赁商或是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在绍兴市柯桥区和越城区附近,并提供承诺函(非本地车辆提供车辆至少一年在绍兴地区的承诺函)。满足随时通知不超过2个小时便可到达使用现场的能力,并提供承诺。 4.1 谈判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 4.2 凡有意参加的租赁商,请于2021年08月08日14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1215668180@qq.com(电话18674022981)。 4.3 本次竞争性谈判设置标书费,以及来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其他费用,各租赁商自理。 4.4 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金滩大厦4楼会议室(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请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在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5.2 拒绝发送电子谈判文件的租赁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逾期送达纸质谈判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谈判地点:同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金滩大厦4楼 联系人:周儒林 联系电话:18674022981 电子邮箱地址:1215668180@qq.com
2021年08月09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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