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和“购买谈判文件”
一、网上登记
(一)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略)〕(略)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略)〕(略)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佛府办〔(略)〕(略)号)等文件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二)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注:(略)
(三)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略)
(四)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谈判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登记。
二、购买谈判文件
(一)购买谈判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
(二)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略)-(略)-(略)-(略)。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三)购买谈判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登记截图;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谈判文件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谈判文件:(略)
(2)网络购买谈判文件:(略)
1)邮件主题格式:(略)
2)购买谈判文件的邮箱:gdhlsd@(略).com。
3)网络购买谈判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谈判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谈判文件,须另交人民币(略)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谈判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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