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1.6万吨垃圾焚烧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柯城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3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1.6万吨垃圾焚烧炉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处理21.6万吨垃圾焚烧炉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海棠路3号
建设单位:衢州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年处理21.6万吨垃圾焚烧炉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建设阶段陈胜的废气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各类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送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固废:固废列入固废管理台账,并完善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在危废产生点。危废暂存库和厂区门卫处分别设置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产生种类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种的3类标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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