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察右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17.5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乌兰-集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3月1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8246903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察右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17.5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 | 察右前旗 | 国电电力(乌兰察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伊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本项目项目装机规模为17.5万千瓦,其中风电10万千瓦,光伏7.5万千瓦,同时配套集电线路、交通工程等配套设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通过优化设计线路、风场风机走向、光伏场区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并按照“永临结合”的方式,及时进行生态植被恢复。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施工结束与生态恢复同步完成。切实维护基本草原、公益林生物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完整性、连续性,杜绝产生破坏性影响。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基本草原保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合理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期施工废土石场内平衡,建筑垃圾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经场区内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废风机叶片、废磷酸铁锂电池和废光伏组件由厂家拉运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抹布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已批复的本项目风电场范围内、由本项目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察右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 17.5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 110kV 升压站工程”的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箱式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废油:发生事故时将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及时委托有该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无法及时清运暂存于已批复的本项目风电场范围内、由本项目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察右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 17.5 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 110kV 升压站工程”的危废间内,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强化噪声控制。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运营期各类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加强运营期噪声防治管控,确保运营期风场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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