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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报告表)

所在地区: 江苏-镇江-丹徒区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日
拟建工程正文
014467250/2025-00555
拟批准公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报告表)
主动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丹徒区和畅洲堤防加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丹徒区江心洲生态农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范围为和畅洲堤防南侧沿线,工程长度4.7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复高培厚、迎水坡新建护坡、翻建防汛通道、填塘固基或填筑压重平台、防渗处理及拆建或加固穿堤涵洞等(3座涵洞拆除重建(马港涵、江岛庄园涵、个体养殖涵);1座涵洞拆除复堤(渡江涵);2座涵洞接长(北京路涵、三站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场地及道路清扫等,不对外排放;围堰内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引至施工段下游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排入江心生态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控制施工物料运输、装卸和临时堆场堆存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设置隔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临时堆土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轻施工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固话:0511-88991989

通讯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1号,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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