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乾康护理院有限公司镇江乾康护理院疗养建设项目(报告表)
| 所在地区: | 江苏-镇江-京口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日 |
- 014467250/2025-00551
- 拟批准公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2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乾康护理院有限公司镇江乾康护理院疗养建设项目(报告表)
- 主动公开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乾康护理院有限公司镇江乾康护理院疗养建设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
建设单位 | 镇江乾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乾康护理院疗养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江市京口区小米山路274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D33文化广场B幢1-6层,打造成拥有200张疗养床位的护理院。配备医务科、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临终关怀室、餐厅、休息区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该项目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与职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处理(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通过院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京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至长江。该项目综合废水接管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京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B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水处理站的收集池以及消毒池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该项目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被污染的废包装物,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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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大气科 固话:0511-80851797 通讯地址:谷阳路229号,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109室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