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5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2000吨铁铸件项目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东石羊村工业园区北侧 |
建设单位 | 年产2000吨铁铸件项目 |
环评机构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 ? ? 项目为了市场需要,利用现有厂房,拟投资800万元,购置中频炉、砂箱、铣床、砂库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2000吨铁铸件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熔化、消失模砂处理工序废气会产生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树脂砂造型、浇注、烘干工序会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树脂砂处理、打磨、抛丸工序废气会产生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收集后分别依托布袋除尘器及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启迪浦华(泰州)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熔化集尘灰、熔化废布袋、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炉渣、废耐火材料、废砂、废金属屑、废合金磨片、废钢丸、普通集尘灰、普通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回炉重铸;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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