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沙渚港、马步桥港、黄泥桥港整治工程项目(报告表)
| 所在地区: | 江苏-镇江-丹徒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
- 014467250/2025-00531
- 拟批准公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20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丹徒区沙渚港、马步桥港、黄泥桥港整治工程项目(报告表)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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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丹徒区沙渚港、马步桥港、黄泥桥港整治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丹徒区高资街道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沙渚港整治工程、马步桥港整治工程、黄泥桥港整治工程等三部分。其中沙渚港整治范围南起高碳线,北至长江,全长1.272km。工程主要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坡面防护、防渗处理、防汛道路建设等。马步桥港整治范围南起京沪铁路,北至长江,全长1.121km。工程主要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边坡加固、防渗处理、坡面防护、填塘固基、防汛道路建设、建筑物工程等。黄泥桥港整治范围南起高正线,北至长江,全长1.052km。工程主要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防渗处理、坡面防护、填塘固基、防汛道路建设、建筑物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场地及道路清扫等,不对外排放;围堰内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引至施工段下游排放。生活污水均依托附近公厕、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接管高资污水处理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规范施工行为,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控制施工物料运输、装卸和临时堆场堆存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设置隔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临时堆土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轻施工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各项动植物保护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固话:0511-88991989 通讯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1号,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