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报告表)
| 所在地区: | 江苏-镇江-丹徒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7日 |
- 014467250/2025-00491
- 拟批准公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07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报告表)
- 主动公开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1号现有厂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配合产品投产与上市进度要求,本次在不增加整车产能(年产15万辆)的情况下,通过对现有4款纯电动车型安装增程器来拓展增程式电动汽车。在不增加整车产能(年产15万辆)的情况下,在总装车间底盘线工段加装增程器,改建后形成纯电动车产能9.28万辆/年、增程版电动车产能5.72万辆/年。同时针对增程车型特性,新增尾气分析设备,新增燃油气密性检测设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供液站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同时在汽油加注处设置油气回收,减少无组织排放。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要求进行控制,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5)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固话:0511-88991989 通讯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1号,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