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鑫森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7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西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8月12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兴鑫森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700万米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长兴鑫森纺织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 现为响应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长兴县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40号)的号召,全面规范纺织企业(个体户)经营生产行为,推进纺织企业整合集聚,全面实现全县喷水织机、加弹机散户入园集聚,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存量用地14.1亩和厂房4600平米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新增集聚喷水织机107台、加弹机1台及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完成后,最终全厂共集聚喷水织机271台,加弹机3台,全厂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700万米的生产能力,原审批的剑杆织机20台、缝纫机10台淘汰不再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项目周围500米范围)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 | |
方向 | 距离 | ||
1 | 蒋家 | 东侧 | 最近距离厂界约45m |
2 | 观音桥村 | 东北侧 | 最近距离厂界约387m |
3 | 吴庄 | 西北侧 | 最近距离厂界约136m |
4 | 厚全村 | 西南侧 | 最近距离厂界约217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兴和平清泉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网纳管至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站)处理后100%回用于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业。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排放限值,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对周边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丝、废综丝、一般废包装物、废加弹油剂桶、废油桶、废油、浮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项目在生产车间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实好厂区相关措施下,不会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兴和平清泉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专用管网纳管至长兴虹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站)处理后100%回用于虹星桥镇喷水织机企业。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弹含油废气。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丝、废综丝、一般废包装物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加弹油剂桶、废油桶、废油、浮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生产厂房、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鑫森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700万米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虹星桥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鑫森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园区 联系人:廖仲福联系电话:13868268825 环评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89号龙申综合发展中心6幢506室 联系电话:18868804030 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联系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8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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