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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60吨胶粘剂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萧山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拟建工程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60吨胶粘剂扩产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甲类车间内补齐原审批暂未安装的1只反应釜(3000L)及其配套设施,其他设备均利旧;调整工作机制(甲类车间生产模式由常白班变更为三班两倒的方式)和溶剂种类,取消甲苯、乙酸丁酯的使用,胶粘剂调配部分采用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等溶剂;技改后甲类车间各类胶粘剂产量为:丙烯酸溶液胶5760t/a、丙烯酸水性胶吨2208t/a、聚氨酯溶液胶1152t/a。同时对反光材料生产线相关参数进行相应调整。  6、总投资:524.8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类型

  敏感目标名称(按行政村)

  方位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与厂界最近距离(m)

  环境空气  环境风险

  回车岭村

  东北

  居民点

  环境空气  人群健康  环境安全

  2080

  三矿新村

  东北

  居民点

  210

  横涧村

  西北

  居民点

  565

  马家边

  东南

  居民点

  2450

  横涧村中心幼儿园

  西北

  学校

  850

  环境风险

  长岗村

  东南

  居民点

  环境安全

  2940

  长安村

  西

  居民点

  2685

  琛碛村

  东南

  居民点

  3920

  霅溪村

  西北

  居民点

  4250

  青山港等

  西北

  地表水

  1060

  土壤环境

  三矿新村

  东北

  居住用地

  土壤环境

  210

  横涧村

  西北

  居住用地

  565

  周边农用地

  北

  农用地

  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经预测,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液体化学品的泄露、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事故。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山港。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高效处理措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等标准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排放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9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环评文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邮政编码:313103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13355814067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258835364  E-mail:hp201512@sina.com  环评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hzhb.com.cn/)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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