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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全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4-24 内蒙古-包头-固阳县
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固阳县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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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今年以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升级版,在全力为企业提供全国一流的环评审批服务的同时,不断建设服务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期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助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实际行动践行“爱包头、作贡献”主题活动。

环评审批服务十条举措包括:

一是最大限度精简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5类事项办理材料(略)件;精简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2类事项,共3个环节办理流程;将环评审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5个事项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略)—(略)个工作日均压缩为3个工作日,排污许可核发时间由(略)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6个事项总计压减办理时间(略)个工作日,压减率达到(略)%,实现审批服务全国最优。

二是最大力度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事项中能够委托办理的全部下放,将市局负责办理的(略)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略)项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下放比例达到(略).8%;对土右旗、固阳县两个扩权强县地区和稀土高新区授予与市局同等的环评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全部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由建设单位网上自主备案。

三是提前谋划为新建项目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对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在“三线一单”、园区规划环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提前制定项目选址选线,工艺、污染防治技术的方案论证,为新建项目落地实施打好环评审批基础。

四是精准为建设项目提供包联服务。对年度重点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明确承诺服务事项,如服务时限、政策咨询与技术指导等,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五是全面推行网上办、异地办的便捷服务。将负责办理的全部(略)主项,(略)小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包头市网上办事大厅”、“蒙速办”APP,推行“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相结合的审批受理模式,实现审批事项“四城通办”,全面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六是实行容缺受理实现极简审批和极优服务。申请人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实行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

七是建设“三线一单”管理平台提供智能化服务。建立市级旗县区项目审批“三线一单”查询工作服务网,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展示,为项目准入、规划编制、行政审批提供智能化服务。

八是运用好区域规划环评降低企业负担。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可直接引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各项数据成果,降低项目单位环评文件的编制成本,缩短编制时限。

九是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工作。对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管网等,在明确相应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多个项目编制一份环评报告,开展一次审查、多个批复的“打捆”审批模式。

十是推进排污许可向服务型转化。在企业许可证有效期满(略)日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主动服务,提醒企业提前完成续证工作。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工艺、设施设备、排放标准等发生变化的,采取即时即办的方式换证。

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十项措施包括:

一是规范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落实《打造全国一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实施方案》,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清单、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全面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构建完善监管机制。健全以排污许可依证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按照“重点监管”“一般监管”“特殊监管”等合理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将联合检查比率由(略)年的(略)%提高至(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是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新兴产业、涉及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将正面清单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标识化管理,确定3年有效期,有效期满前通过非现场方式落实日常监管,适时提供1次“全要素”体检服务,提升精准执法水平。不搞“大撒网”,严禁“一刀切”,做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四是优化柔性执法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制度,创新容错机制,优化《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推行“免罚轻罚3.0”版本,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引导企业自觉改正,及时消除、减轻环境影响。

五是提升科技监管效能。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依托自治区“生态之窗”环境大数据信息化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与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应用,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六是加强监管信息运用。深入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机制,加强信息归集、信息披露、信息共享,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引导生态环境违法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七是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支持企业通过微信、邮件渠道反馈自证守法、问题整改、信用维护等信息,鼓励创新网上监管方式,探索线上监管流程,建立在线预警机制,建设执法专家智库,开展线上体检、审核、普法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八是开展环境执法帮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突出环境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开展驻厂执法帮扶,形成“环保体检单”,推动问题整改,推行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照“单”自检,促进全市治污规范化水平提升。

九是健全政企沟通交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在线沟通工具,建立直接面向企业的信息通报渠道,便于企业获得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的提示信息。实施“送法入企”,以“六五环境日”“执法大练兵”及法治政府建设为载体,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环保普法宣传和环保守法培训。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十是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充分利用(略)便民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公众参与渠道,妥善处置好影响群众获得感的环境问题,推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结果、典型案例等执法工作信息,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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