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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瑞安市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12日
拟建工程正文
拟对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瑞安市南滨江生态科技园综合配套工程—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瑞安市飞云江南岸,范围西起沈海高速,东至南马道水闸,北至飞云江,南至瑞文公路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飞云江南岸,范围西起沈海高速,东至南马道水闸,北至飞云江,南至瑞文公路。设计起点位于沈海高速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南码道水闸,设计终点桩号为K4+774。2022年10月10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 ①项目混凝土保养废水、机械清洗废水以及施工过程施工材料、遇暴雨冲刷进入水体的废水,需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车辆的清洗等,经沉淀后的污泥委托第三方渣土运输公司运至指定消纳场回填。 ②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如尽量缩短土地裸露时间,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制订施工计划时,施工进度安排避开在降雨量大的6~9月份大面积开挖和堆填;地面应压实等。 ③施工期工地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物料堆场应远离地面水体(飞云江),按指定地点堆放及时组织清除并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因暴雨径流而被冲入下水道或流入附近水体。 (2)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少量的洗手、如厕等依托附近居民区已有厕所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即不在项目地块内设置任何的生活设施。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1)扬尘 根据《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1年),项目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立扬尘信息公示牌,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 ②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空置超过24小时未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施工单位采用有效防尘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裸露土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③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通行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指定专人清洗车辆,同步建立冲洗台账,配备视频实时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运输、工程等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保持整洁,鼓励建成区范围内建设工地设置自动冲洗设施。 ④定期洒水清扫施工道路,在干燥大风天气情况下要求 1 天洒水 4~5 次,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2)车辆及施工器材尾气 采用符合标准的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加强机械与车辆的维修保养。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较均匀的使用。 ②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尽量减少鸣笛,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施工期应尽量减少22:00~6:00的运输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 ③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④采取其它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及防护网,设置单独出入口。 4、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不得将垃圾随意丢置。 ②对于路基开挖表土应单独堆放,可作为道路绿化覆土利用。 ③建筑垃圾选择远离水体、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进行临时妥善堆放,届时运至指定消纳场消纳。 1、营运期废水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 运营期游客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对周边水体排放。 ②防洪安全保障设计 为保证堤防安全,在工程运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细则,其防范措施主要有: (1)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在管理、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建窖、挖坑、开沟等危害建筑物安全的活动,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造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禁止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定期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建筑物的运行状态,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预报,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和防讯工作。 (3)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而有溃堤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溃堤淹没区发出警报,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工作。 2、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 ①垃圾收集点要求日产日清,同时在垃圾房内定期喷洒除臭液和灭蚊蝇药水。 ②本项目公厕采用生态厕所设计,采用感应式冲水系统,平时加强管理和及时清理垃圾。 3、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 在入园客流量较大时,针对一般人群活动、会话噪声。加强管理,做好与游客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大声尖叫。加强公园绿化,在公园场界种植一定宽度的绿化林带,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需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措施。 4、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 公园管理单位应该做好垃圾内部收集工作,按时收集,并与市环卫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卫生管理,及时将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杜绝垃圾散落,避免生活垃圾乱堆放、蚊蝇滋生、有碍观瞻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12日 至2022年08月19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08-12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0577-65827296传真:0577-6582729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公示-南滨江景观带一期工程.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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