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8月01日)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象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 | 宁波市象山 县丹西街道、东陈乡 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 | 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北起象山港路,途径丹南路、丹阳路、丹河路、象山河路、规划三路、丹霞路、丹山路、殷夫路、丹凤路及会源路,南至滨海大道,线路全长约5.420k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照明、绿化、景观、交通设施及智能交通等附属配套工程。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施工现场沿居民侧设置连续围挡;施工现场喷水、遮盖抑尘;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并采取档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并保持施工场地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清洁、湿润;运输车辆喷水、遮盖;加强工程管理。运营期加强绿化建设,定期清洗绿化,加强道路清扫和路面维护。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建筑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鼓励采用旋挖成孔工艺,降低现场泥浆的产生量,产生的泥浆用专用泥浆运输车外运至指定地点;跨河桥梁桩基施工时,应采用钢护套式围堰工艺及栈桥搭设作业平台工艺,以减小对河道的生态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河道进行清障,以恢复过水断面;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及施工车辆冲洗;材料堆放场地四周设导水沟等措施,以防止施工物质流失,减少对附近水体的影响。运营期地面径流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接至已建雨水管道。 3)噪声 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在邻近居民处设置临时施工维护(如彩钢板、实体围墙等);加强施工期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落实工程设计,选用低噪声路面;降噪伸缩缝;加强工程沿线区域建设的规划控制管理;交通管理措施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弃方外运至九顷物流园区的专用弃渣场内消纳;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运营期路面垃圾及杂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清运。 5)生态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恢复原状。绿化和植被恢复选用乡土物种,优先选用适合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的树种、对有害气体抗性较强或可以吸收有害气体的树种、速生树种等。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水土流失,应根据工程水保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