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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5日拟对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5日
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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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

建设单位: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片主要建设内容为:(1)改造干支渠12条,长80.61公里,其中东线改造干渠1条23.28公里,支渠/沟6条28.34公里;西线改造干(支)渠3条20.46公里,支渠2条8.52公里;(2)配套改造(新建)建筑物103座,其中改造(新建)水闸30座,改造渡槽6座,改造隧洞11座,改造倒虹吸4座,改造机耕桥/人行桥51座。新建调蓄灌溉水源(灵山港引水工程)1处;(3)改造(新建)管理站房9座,改造管护便道1.65公里,同时对管理站、渠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设施;(4)建设智慧水管理体系(数字化工程)1项。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施工期

营运期

大气环境

①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拆除、开挖等施工作业。

③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区下风向。

④临时堆土等堆场加蓬覆盖。

⑤注意合理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

⑥临时现场搅拌机应考虑设置在工棚内作业,并尽量远离居民点。

/

地表水

①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等堆放场地应远离地表水体。

②土石料等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地点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

③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等建筑材料应及时回用于工程施工,各场地周边应设截排水沟,做好场地排水,对于暂时无法回填的材料应铺盖遮雨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并根据原土地类型进行恢复。

④合理施工布置,临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地表水体。

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消纳。

⑥本工程跨越及沿经河流施工一般选择在非汛期进行。

⑦禁止向水体排放一切污染物。严禁在河两堤外堤脚以内建立施工营地和施工临时厕所;严禁将施工现场的洒落机油等污染物落入河流。

管理房生活污水经地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系统。

声环境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

③施工便道设计时尽量避开沿线村庄;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村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生态环境

①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及对野生动物的捕杀,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防止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对管道施工临时用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应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尽量避免在收获时节进行施工,以减少对沿线农业生产的损失。施工时,应避开雨季、汛期,以减少洪水的侵蚀。施工中要作到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

④实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挖掘管沟时,应执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尤其是在农田和园地,即表层耕作土与底层耕作土分开堆放;管沟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即底土回填在下,表土回填在上。尽可能保持作物原有的生活环境。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⑤根据项目区植被分布及植被类型,尽量选用当地乡土树种或适生树种作为本工程的生态恢复树种。施工临时便道应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选择适宜植物种类进行恢复(如果是耕地和园地,应恢复为耕地和园地),保持与周边环境总体协调。对于新建道路开挖的表层土壤,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绿化用土或回用其它可恢复区域。临时占地和施工过程中减少的植被要及时恢复,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应根据项目区的立地条件尽量选用当地的树(草)种,合理安排绿色植物的空间布局,同时也要做好树(草)的抚育管理等工作。

①渠道外侧边坡铺植草皮,坡底栽植一排乡土树种,并根据绿化需要进行表土回覆和土地整治。

②加强灌区内河流、水库及上游区水质保护、水土涵养;

③水渠道沿线和渠线路桥附近设置水源保护标示牌;

④灌区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⑥引水口下游设置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测;

⑦开展沿线景观美化工程,进行绿化工程。

固废

①其中清淤疏浚料、一般土石方和破碎后的拆除物考虑后期用于渠道沿线管理范围填筑,石方堆置在临时堆料场后期用于其他项目综合利用。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维修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施工过程中应对废机油进行回收,废机油由维修单位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管理用房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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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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