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台县环境质量公报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21年天台县环境质量公报。
一、综 述
监测站位布设
(一)环境空气监测站位布设
我县环境空气监测点2个,分设在天台育青中学、实验中学楼顶,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采样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我县还设降尘测点1个、降水测点1个,均设在天台县环境监测站楼顶。
(二)地表水监测站位布设
我县共设地表水监测站位15个,其中地表水常规站位9个,分别为里石门水库、前山、天台水厂、响岩、石岭、上清溪、国清、人民桥和坡塘,里石门水库同时作为湖泊水库评价;饮用水源地监测站位9个,分别为:里石门水库、龙溪水库、黄龙水库、东林大桥、桐坑溪、岩板寺水库、雷马坑水库、利民水库、龙珠潭水库。。
(三)噪声监测点位布设
2021年,我县共设各类噪声测点134个,其中功能区固定噪声测点8个,交通噪声测点26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100个。
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我县环境常规监测的项目与频次基本上按照国家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浙江省制定的《浙江省环境监测实施细则》执行。
(一)环境空气
1.监测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
大气降水:pH值、降雨量。
2.监测频次
(1)环境空气
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监测,全年连续监测。
降尘,每月采样监测1次,每次持续采样1个月。
(2)大气降水
逢雨(雪)必测pH值、降雨量。
(二)地表水
1.监测项目
2021年我县必测项目: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硬度、挥发酚、阴离子、硫化物、总氰化物、总砷、硒、总汞、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镉和石油类;饮用水源地另加测氟化物、硝酸盐氮、叶绿素a三项目。
对列入必测项目挥发酚、总氰化物、总砷、总汞、六价铬、总铅、总镉和石油类等项目。
2.监测频次
天台县2021年地表水监测断面共9个,分别为国清、里石门水库(国控)、人民桥、前山、上清溪、天台水厂、坡塘、响岩(省控)、石岭,其中里石门水库和响岩站位每月监测一次,其他站位逢单月监测一次,共监测65频次。
(三)噪声
1.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功能区噪声定点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昼间)。
2.监测频次
功能区定点噪声:每他季度监测一次,测定时间为3月、5月、8月和11月,每类标准区的每个测点测量一天,做24小时连续测量。
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在3月进行,在每条平均车流量≥100辆/小时的路段上选择一个测点,每次测量20分钟,并且在白天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区域环境噪声:为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每年监测一次。
高空噪声:每季监测一次,测定时间为每年的3月、5月、8月和11月,我县测点设在社保局大楼楼顶,每次作24小时连续检测。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月-12月天台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5%,环境空气优良为363天(有效天数36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42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标准为0.07mg/m3),与年同期(0.035mg/m3)上升20%;可吸入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为0.023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标准为0.035mg/m3),较去年同期(0.022mg/m3)上升4.5%;SO2浓度年均值为0.005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标准为0.06mg/m3),较去年同期(0.004mg/m3)上升25%;CO浓度平均值为0.6m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标准为4.0mg/m3),较去年同期(0.5mg/m3)上升20%;NO2浓度年均值为0.018m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标准为0.04mg/m3),较去年同期(0.018mg/m3)无明显变化;臭氧浓度均值为0.068mg/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国家日最大8小时平均一级标准为0.10mg/m3),较去年同期(0.073mg/m3)下降6.8%,综合指数为2.64比去年上升0.13;总体来说2021年1月-12月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较有所下降,除二氧化氮较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臭氧较去年同期下降外,其余大气污染指标浓度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他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类标准。
三、水 环 境
2021年天台县地表水质量均有不同程度地明显改善。与2020年相比,水质继续保持较好状态。下游的水质已停止恶化的趋势,并明显呈现出好转趋势,水质有较大程度地提高。水体污染特征为有机型,影响水质的因子主要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9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有7个,占77.8%;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有2个,分别为里石门水库站点和国清站点,占22.2%,根据功能区划要求,达到功能区标准的有9个,占100%。
我县干流始丰溪流域以前山大桥下游100为界,划分为两大功能区。其上游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有3个监测站位。河段总长为81.7km,2021年前山、天台水厂达Ⅱ类水质标准,里石门取水点站位达Ⅰ类水质标准,水质继续保持去年的水平。前山大桥下游100米至出境,水环境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有2个监测站位,分别为响岩和石岭两个站位,河段总长度为17km。2021年响岩、石岭站位地表水为Ⅱ类水质,两个站位均能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
我县支流三茅溪设上清溪一个站位,2021年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赭溪上游7.4km,设国清一个站位,2021年水质符合Ⅱ类水质要求,国清站位是天台水质最优站位,达到Ⅰ类水标准。下游4.3km,设人民桥一个站位,2021年水质符合Ⅱ类水质要求,与2020年相比有较大程度地改善。螺溪设坡塘一个站位,2021年水质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
2021年我县饮用水源监测站位9个,监测断面按年均值用单项指标超标法统计:9个站位均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标准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功能区划要求,所有站位均符合水功能要求,达标率100%。2021年我县饮用水源9站位年均值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直接关系到广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部门应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
四、声环境
2021年县城建成区内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去年有所改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明显下降,功能区噪声无超标现象,道路交通噪声数值略有下降,但超标路段明显增加。说明道路拓展,交通噪声对文教居住区的影响有所上升。
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面积计权)为 47.2dB(A)。比2020年下降了4.4dB(A)。交通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仍是城市的主要环境噪声源。
功能区噪声 从7个功能区定点噪声测点监测数据看,各功能区定点噪声昼夜均无超标现象。
道路交通噪声2021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6.4dB(A),较2020年下降了0.9dB(A),2021我县的路长超标率为14.37%,2020年为5.05%,同比上升了9.32个百分点 ,上升趋势明显。
总的来说,我县的声环境较去年略有下降。随着城市车辆的不断增加,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道路交通噪声。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整治力度,而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全面加强城区禁鸣工作,刻不容缓。
天台县环境监测站
2022年3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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