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评公示文件表述错误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31日 |
各分局、各环评编制单位:
近日,省大数据局通报了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普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吨平板显示及太阳能电池用导电浆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锦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高分子聚乙烯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利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杭金衢改扩建二期土建4标一场两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存在敏感性词汇表述错误的问题,反映出环评编制单位在环评编制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质量把关不严格,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各分局及环评编制单位应高度重视、引以为鉴,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举一反三,以管促改。各分局要树立全过程、全方位环评质量监管意识,形成和巩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态势,守好环评“源头预防”的阵地。在环评日常管理中要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自觉提升责任意识、择优选取环评单位,倒逼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将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推动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评文件客观公正科学。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环评单位应深刻认识环评质量问题对环评审批决策、环评制度执行以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告的负面影响。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提升环评编制能力,严禁聘用涉嫌“挂靠”环评工程师,确保环评文件内容可靠、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控制度。环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环评文件从业务承接到资料存档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细化质量控制程序,充分发挥各技术审核环节的把关作用。项目环评主要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减少差错;编制主持人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环评单位应当对参与编制单位或者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
四、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纳入信用管理。各分局应按照衢州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本辖区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在复核中发现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的应及时移交、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实施信用扣分,持续保持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的高压态势。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1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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