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塘口单元B-6地块 |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加油站为二级站,站区用地面积4385m2,储油罐区设埋地卧式油罐5只,其中柴油罐2只、汽油罐3只,折合汽油总容量为140 m3,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车用尿素液加注。项目港池区用地面积2385m2,配套1个500 t级码头泊位,采用顺岸式布置,使用岸线103.5m,前沿配套相关油品加注设备及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 | 建设单位严格遵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情况具体见《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浙江政务网站发布、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反馈意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公众参与相关文件要求,公示期间也无公众提出针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 业主承诺落 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搭建的临时厕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施工期废气: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方案,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经扩散和植被吸收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在满足施工需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施工期固废: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倾倒。 运营期废气:汽油罐、柴油罐、汽油加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未回收的汽油油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m排气筒排放,未回收的柴油油气无组织排放;车用尿素液加注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废水:项目不接收往来船只含油废水与船上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加油站员工、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进入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旄儿港。 运营期噪声: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对加油船舶的管理,船舶进出码头时不得鸣笛。 运营期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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