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8日拟对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2000吨3,5-二氯苯胺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常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2000吨3,5-二氯苯胺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在南厂区实施)、2000吨3,5-二氯苯胺项目(在南厂区实施)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主要在北厂区实施)。
(1)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项目
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项目利用现有已建7000吨/年不溶性偶氮颜料生产线(年产3000吨颜料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中的年产3000吨颜料生产线和新增年产10000吨有机颜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中年产4000吨不溶性偶氮颜料生产线)进行柔性化改造,偶氮颜料产能不增加、工艺不变,柔性化改造只新增每年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的产能,改造后最大可年产7000吨偶氮颜料或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偶氮类有机中间体和颜料具体产量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另外,企业偶氮颜料、偶氮类有机中间体在现有1号、3号、6号车间实施,由于3号车间不进行改建,因此3号车间仅实施现有1900t/a颜料生产线,其余生产线均在1号、6号车间实施,经与企业核实后,1号车间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总生产能力6000t/a,偶氮颜料总生产能力2100t/a。6号车间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总产量4000吨/年,6号车间偶氮颜料总产量3000吨/年。具体产品方案见表4.1-2及表4.1-3。
(2)新建2000吨3,5-二氯苯胺生产线。
(3)改建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有效性 | |||
废气 | 1号车间 | 溶解废气 |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20#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实现有组织达标排放和厂界达标,降低对边 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实现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 ||
投料粉尘 | ||||||
重氮化废气 | 经“尿素溶液+稀硫酸+稀碱三级吸收处理”后经“碱喷淋”集中处理后经24#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偶合废气 | ||||||
压滤废气 |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20#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干燥废气 | 在1号车间经1#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1#排气筒20m排放 | |||||
粉碎除尘尾气 | 粉碎除尘废气经1号车间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2#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3号车间 | 溶解废气 | 经“二级碱喷淋(碱喷淋溶液中投加尿素、硫化钠等还原性物质)”吸收处理后经6#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投料粉尘 | ||||||
重氮化废气 | 经“尿素溶液+稀硫酸+稀碱三级吸收处理”后经“碱喷淋”集中处理后经24#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偶合废气 | ||||||
压滤废气 | 经“二级碱喷淋(碱喷淋溶液中投加尿素、硫化钠等还原性物质)”吸收处理后经6#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烘干废气 | 在1号车间经2#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3#排气筒20m排放 | |||||
6号车间 | 投料粉尘 |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7#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重氮化废气 | 经“尿素溶液+稀硫酸+稀碱三级吸收处理”后经“碱喷淋”集中处理后经24#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偶氮废气 | ||||||
压滤废气 |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7#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 |||||
烘干废气 | 在1号车间经3#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经18#排气筒20m排放 | |||||
9号车间 | G4-1 | 氯化废气 |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4-2 | 压滤废气 | 经RTO装置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4-3 | 重氮化反应废气 | |||||
G4-4 | 脱溶蒸馏废气 | |||||
G4-5 | 3,5-二氯硝基苯熔融结晶废气 |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4-6 | 离心废气 | 经RTO装置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4-7 | 硫酸钠二次结晶废气 | |||||
G4-8 | 硫酸钠三效蒸发尾气 | |||||
G4-9 | 加氢废气 | |||||
G4-10 | 氢化液脱溶废气 |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4-11 | 精馏废气 | |||||
储罐区 | G17-1 | HCl呼吸废气 | ||||
G17-2 | 异丙醇呼吸废气 | 经RTO装置处理后经新增23#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G17-3 | 甲醇呼吸废气 | |||||
G17-4 | 乙醇呼吸废气 | |||||
G17-5 | 丙酮呼吸废气 | |||||
废水处理废气 | 经“碱喷淋+除雾器+微光谐振净化+碱喷淋”处理后经8#排气筒23m高空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加强管理,减少排放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经管道收集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送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处理 | 有效。尾水满足纳管要求,经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乌溪江 | |||
地下水 |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 有效,控制并保持厂区对地下水的影响 | ||||
事故废水 |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已有480m3事故应急池,本次新建1座5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 有效。减少因事故风险导致的对 周边环境的污染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 有效,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 2008中相应标准,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 | |||
固废 | 重氮压滤废渣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有效,可实现固废的分类妥善处置 |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 ||||||
污泥 | ||||||
3.5-二氯硝基苯结晶低油 | ||||||
废催化剂 | ||||||
除湿残液 | ||||||
精馏废渣 | ||||||
车间废水收集池残渣 | ||||||
废活性炭 |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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