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1年10月22日拟对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年产 3750 吨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柯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年产 3750 吨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22至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年产 3750 吨电池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高新园区春城路18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建设规模为研发中心及年产3750吨电池材料项目。立项中年产3750吨电池材料项目,包括1000t/a二氟磷酸锂,250t/a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2500t/a氟代碳酸乙烯酯。立项中研发中心主要为新建一幢4层、面积为3414.5m2的技术楼和一幢5层,面积为5001.98m2的综合楼。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十二号车间二氟磷酸锂生产产生的投料粉尘经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21#排气筒高空排放,其它废气经新增的“两级活性炭吸附罐+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15m排气筒21#排气筒高空排放,三车间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氟代碳酸乙烯酯生产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5m排气筒8#排气筒高空排放,其它废气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罐+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25m排气筒8#排气筒高空排放。 厂区配套活性炭脱附装置,脱附废气中含氯废气经二级冷凝装置处理后经25m高15#排气筒排放,不含氯废气经“催化燃烧+碱喷淋”处理后经25m高15#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纳管后经巨化清泰污水厂处理排放;事故状态下废水均进入事故池进行暂存,企业现有一个事故池大小约1000m3,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固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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